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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(第3页)

宋明轩这次运气不错,号子的位置在最门口的地方,并不是在最顶头。上回考科举的时候,宋明轩的号舍在巷子的最里头,边上就是粪号,虽然他肚子不舒服倒是方便了他去里面出恭,可那臭气熏天的气味,当真是把他所有做题的思路都薰的丁点儿也不剩。更郁闷的是,但凡有人去他隔壁出恭,宋明轩只要听见了那些噗噜噜,酷啦啦的声音,自己的肚子就忍不住又疼了起来,足足折腾了几天几夜!

宋明轩想起上一次的遭遇,还有些后怕的擦了擦脑门上的冷汗。卷子一早就领了过来,可他这时候倒是不着急答题,时间还早,他只把放在书篓子里的东西一样样的安置好了,这才把考题板隔上了,打开卷子看了起来。

不过这次宋明轩再来考试,却也有不如上次的地方,比如上次他才年方十五,个字很矮,压根就碰不到这号舍的顶头,可这一次宋明轩却只能弯腰答题了。稍稍弓了一会儿身子,宋明轩便觉得脖子酸得厉害,只蹲下来,上下左右的活动了一下筋骨,看着太阳从东边一直绕到西边。

中午的时候,大家都是吃饱喝足的过来的,并没有多少人生火做饭。到了晚上就不一样了,大家伙都拿着家伙开始做起饭来了,宋明轩把早上吃剩下的煮鸡蛋热了热,又蒸上了一块香喷喷的桂花糕,美美的吃上了一顿。

也就几个考生懒的生火做饭,就直接拿起挂在脖子里的馍馍,咬上了几口,就着水囊里的水,梗着脖子硬是把馍馍给咽了下去。

宋明轩见了,就有一种似乎快要被噎死的错觉,只觉得连自己的胃都隐隐作痛了起来……

大家吃过了晚饭,各自点起了蜡烛,因为宋明轩在最外头,所以门口有一盏很明亮的号灯,他都不需要点蜡烛,就可以看清楚自己写下的字。这个时候也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候,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埋头用功了起来。

第一天基本上都是在审题,很少有人开始往卷子上誊写,宋明轩只把细细的把这么多年学过的东西都想了一遍,觉得已经有些胸有沉竹了,这才阖上了卷子。

这时候考场里已经响起了打更的声音,都已经不早了,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。宋明轩翻开书篓子,把赵彩凤为他整理的耳塞和眼罩拿了出来,把东西往地上角落里放好了,只侧身坐上了答题板,靠在墙上睡起了觉来。

这样睡觉其实并不怎么能睡着,但宋明轩一想起过后几日还要熬下去,便觉得不睡又不行,只站起来,点了火折子,去书篓子里头找了那个福袋出来,从里头拿了安睡丸出来,吃了一颗。

不过半盏茶的时候,宋明轩果然就睡着了。

不过赵彩凤在家里,虽然睡着床,却并没有比宋明轩睡得安稳几分。这两天虽然白天很热,但是毕竟入了秋,晚上还是有些凉意,也不知道宋明轩睡觉的时候,会不会找一件衣服自己盖一下?

赵彩凤想到这里,越发就睡不着了起来,便起身想去外面透透气,走到客堂里的时候,就瞧见宋明轩原来住的房间里布帘挽着,里头黑漆漆一片,空无一人。

赵彩凤只点了一个油盏,往里头走了进去,在宋明轩的书桌前坐了下来。

宋明轩虽然穷苦,但是个人习惯却很好,书桌上整理的干干净净、一尘不染。赵彩凤便手拿起一本书来,瞧见里头夹着一张小纸条,上面的字虽然是繁体的,可赵彩凤却还是认得。

彩凤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
赵彩凤微微一笑,把纸条又夹到书里,翻了两页又看见一张纸条,上头写的是一首五言短诗歌:“此去名利场,但求青云路;只恐天弄人,不待及第时,生当复来归,死当长相思,结发为夫妻,恩爱两不疑。”

赵彩凤看着手里这薄薄的纸片,饶是自己古文学的不好,但这几句简单直白的诗句,她还是看得懂的。

这是宋明轩留给她的诗,告诉她,自己去求青云之路,就是怕天意弄人,没办法等到及第这一天,如果自己还活着,就一定会回来,如果自己死了,必定生生世世想着赵彩凤,只要能活着回来,那必定要娶你为妻!

赵彩凤一时已是泪如雨下,眼泪滴到这染墨的宣纸上头,片刻间就染出了一团黑色的墨迹来。赵彩凤只慌忙就擦了擦眼泪,手指微微颤抖着,把这纸条又夹回到书里头。

☆、第139章

其实宋明轩在写这首是的时候,心里却是也是充满了忐忑的。对于别人来说,科举之路虽然残酷,但大不了就不考了,在身体出现问题的时候,大多数的考生都是以保命为先的。可宋明轩这次却是卯足了劲,非要一雪前耻,打算交出一张让人满意的答卷。他迫切希望自己能中举人,因为他迫切想改变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。他想担负起一个男人应该担负的,而这一切,只能靠他手中的这支笔。

赵彩凤将宋明轩读过的书抱在手中,抬起头看着窗外那一轮峨眉弯月,脸上的泪痕已干,露出淡淡的笑容来。宋明轩大概是从来没想过要亲手把这些交给赵彩凤的吧,他可想的真周密啊!若是宋明轩真的在考场里头真的出了些什么事情,她们整理他东西的时候,必然也会看见这里头的纸条,只是现在,赵彩凤早看见了几日而已。

赵彩凤想到这里,心里暗暗骂了一句宋明轩迂腐!不过就是去考个试而已嘛,用得着这样像上刀山下火海一样的,还偷偷写个遗言。不过这样闷骚的性格,才是真正的宋明轩吧!

赵彩凤只又把那纸条从书中拿了出来,出门打了水,碾了一点儿墨,拿笔蘸饱了墨水,在这小诗的下方,写了已阅两个字。赵彩凤倒是很想看看,宋明轩回来时候发见这东西已经被赵彩凤看见了,会是什么样一个表情?

却说宋明轩吃了一颗安神丸,倒是一夜睡的安稳。到了第二天早上,天才蒙蒙亮的时候,已经有人在巷子里生活做早餐了。很多考生在家里头都是肩不能挑、手不能提的,为了出来考试,可能现学了一下生火,可是技术不过关,弄的整个巷子里烟熏火燎的。幸好宋明轩这次的号舍在门口,倒是没有被薰到。

考试的时候考生之间不能交谈,因为每条巷子里都会有巡考人员监督,但是允许考生自说自话,所以有的考生一边答题,一边还在嘴里唧唧歪歪的,这时候赵彩凤给宋明轩准备的耳塞就起了大作用。

昨天花了一天的时间审题,到了今日下午就可以开始写起来,入夜写完一遍草稿,第二天白天誊写好了,就可以交卷,剩下的时间好好休息一下,准备下一场的考试。

宋明轩不紧不慢磨着墨水,伸手往笔筒里面摸出几支毛笔,摊开掌心的时候就瞧见了赵彩凤给她做的那支胎发笔。说实话这笔的做工真是的够粗糙的,宋明轩在家里写过几次,墨水一蘸多,上面的胎发笔头就会掉下来,实用性真的是有待改进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宋明轩还是把这支笔给带了进来,好像只要多看几眼,自己就会跟着交好运一般。

宋明轩拿起这支笔,蘸饱了墨水在一旁的草稿纸上写了两个字,等反应过来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写的是彩凤两个字。宋明轩只忍不住笑了笑,收起笔来,重新拿了一支小号狼嚎笔,略略弓背,低着头开始答卷。

约莫写了有大半个时辰,太阳也越来越拉了,宋明轩出门把油布挂起来,就瞧见已有巡考的兵丁拖着口吐白沫的人从巷子里出来。因为巷子太窄,三个人根本无法并排走路,所以只有一个人先背着,另一个人从后面推着往前,等过一段,两人再轮换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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